为进一步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农民合作社能力提升1、支持主体: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建设、区级农民合作社业务指导部门,支持综合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区级农民合作社业务指导部门,支持区级业务指导部门开展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空壳社清理)、指导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服务,先建后补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于2022年1月1日之后实施,综合社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区级农民合作社业务指导部门业务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二、家庭农场集聚区建设1、支持环节:主要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较为集中的镇街,3、建设内容:支持集聚区内家庭农场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服务,集聚区内家庭农场发展成果展示等,⑤其他为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生产能力服务的投资建设(含授课培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等,为集聚区内家庭农场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法规咨询等标准化、信息化服务),5、补助标准和方式: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通过区级验收评审后给予相应补助:实行“先建后补”方式对项目建设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