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现就做好第九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参照各市乡村人口数量、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实用人才数量以及所属县(市、区)数量等指标,确定各市推荐人选数量,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组织各县(市、区)推荐人选,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三、申报材料1.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等),加盖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公章,5.申报人员获奖情况、主要工作成果、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6.《齐鲁乡村之星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开展齐鲁乡村之星选拔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广大农业农村人才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市推荐的人选中,要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和齐鲁乡村之星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