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管理规程》,启动实施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一、申报范围1.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省内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课题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自立课题到位经费100万元(含)以上的(含各类人才计划资金),2.获得省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年度支持资金,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2.获得2022年度省企业研发投入奖补和新型研发机构资助或后补助支持的单位,应当主动申请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或本单位自立研发项目进行管理,3.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课题和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自立课题应在执行期内,(二)申报人员基本要求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选择“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栏目,查找“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点击“在线办理”,四、其他要求(一)高校、科研院所及入统企业要将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纳入单位科技项目统计归集,(二)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实行申报单位负责制,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项目推荐、实施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五、联系方式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51341(一)横向课题及自立项目类1.高新领域高新技术处:0451-826283792.农业领域农村科技处:0451-826284823.社发领域社会发展科技处:0451-82628292(二)企业研发奖补类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451-82633303(三)新型研发机构奖励与补助类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0451-82628436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