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黄冈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10月8日黄冈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措施一、支持企业提升规模,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给予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4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给予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给予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省级资金奖补的,按销售收入5%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