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第二十五批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名单的公示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湖南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2021〕10号)、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韶人社发〔2022〕2号)精神,现将韶山市第二十五批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的名单予以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就业地点户籍地1王清玲女天津市武清县杨林乡2龚石男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杨林乡3谢新民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杨林乡4蒋舟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县杨林乡5李新男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清溪镇6庞昌宇男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清溪镇7龙林芝女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清溪镇8朱正平男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清溪镇9杨莹任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清溪镇10陈顺男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清溪镇11苏高尚男北京市密云区清溪镇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0月1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联系方式: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2办公室地址:韶山市清溪镇遵义路1号邮编:411300联系电话:55682243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