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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度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 2022-10-10
根据《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启动2022年济宁市重点实验室推荐工作,一、认定条件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共性技术研究,应符合济宁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有能力承担国家、省、市科研任务,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二、认定方式按照《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济宁市重点实验室本着“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编写《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2),四、报送方式及要求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拟申报实验室填报建设申请书,于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省运会指挥中心A0775房间),后续如有符合条件的实验室,附件:1.2022年度济宁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附件1.docx2.济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2.docx济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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