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调节相关项目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内容(一)支持农产品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详见附件1)(二)支持商贸企业冷链设施改造提升,(详见附件6)(七)支持“福酒”体验馆项目建设,(详见附件7)(八)支持商贸救灾项目,(详见附件8)二、申报注意事项(一)请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进行初审,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安排使用资金,认真组织好辖区企业、单位资金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结合申报工作,为今后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安排、绩效评价夯实基础,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行业领域管理相结合,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嵌入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及使用,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排查申报企业(单位)是否存在失信、涉黑涉恶等情况,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资金拨付完毕30日内填报《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附件9)并报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附件:1.2022年省级农产品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2.2022年省级商贸企业冷链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3.2022年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申报指南4.2022年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费项目申报指南5.2022年省级线下促消费活动项目申报指南6.2022年省级“大众茶馆”项目申报指南7.2022年省级“福酒”体验馆项目申报指南8.2022年省级商贸救灾项目申报指南9.商务发展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莆田市商务局莆田市财政局2022年9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