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2019-2021年批次通过备案的集美区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到我区企业担任首席技术顾问(团队),与首席技术顾问(团队)签订合作协议,且经企业认定考核通过后提出申请的,给予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带头人)每月6000元的工作津贴,给予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3名)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作津贴,期限不超过3年,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带头人)每月6000元的工作津贴,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其他成员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作津贴(每个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3人),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四、应提交的材料申请工作津贴时需提交材料如下(1份):1.《集美区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工作津贴申请表》(附件2),每个申请人各提供一份),4.考勤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企业公章),四、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21日五、受理部门集美区工信局电话:0592-6221289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706室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0日附件下载:·附件1:名单.xls·附件2:集美区首席技术顾问(团队)工作津贴申请表.docx·附件3:收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