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加快长宁区卫生科技事业发展,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并就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长宁区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事业单位等,三、申报要求(一)主要资助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第一执业点为我区医疗卫生机构),所有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有负责科研课题的经历,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长宁区科研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三)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四、申报程序1、各单位申报名额见《2022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名额》(附件1),课题申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2、项目申请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从区科委网站下载《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附件2),3、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遴选、择优推荐,并填写《2022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五、申报材料《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用A4纸打印,《2022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打印一份,附件:1、2022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名额2、《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3、《2022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10月8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2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名额.pdf附件2.《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项目申报书(医疗卫生类)》.doc附件3.《2022年度长宁区医疗卫生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xls分享到: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