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佛山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2-10-10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镇排水设施的使用、运营、维护及相关的活动适用于本办法,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第七条新建城镇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建设单位应当申请主管部门进行排水设施的竣工验收,第十三条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排水许可申请后,应当在排放前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第十七条区人民政府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定期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四章污水处理管理第十九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企业的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企业的进水量、排放水量、水质报表、监测资料等接受区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向所在区污水处理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运行设施,区污水处理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污水处理企业同时应当报所在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五章设施养护管理第二十五条城镇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一)公共排水管网由城镇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

更多精选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10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2022-10-0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