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同意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事项的请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金规〔2021〕3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制度,我区对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融租”)关于变更住所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预审,一、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为人民币63,796万元、融资租赁资产为人民币52,335万元、经营租赁资产余额为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264万元,最近一期(2022年8月)总资产为人民币53,231万元、融资租赁资产为人民币43,206万元、经营租赁资产余额为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91万元,(三)公司合规经营情况力合融租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在有关监管信息系统填报数据信息,力合融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力合融租申请变更注册地址事由如下:(一)提高跨区经营及跨区监管信息报送效率融资租赁行业属于类金融监管行业,(二)更好探索和服务杨浦区内科技生态力合融租控股股东为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事项基本符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沪金规〔2021〕3号)等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制度要求,如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事项事项的申请获得同意,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相关事项后,我区将全权负责处置可能因上海力合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经营等产生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