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嘉州英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为做好2021年“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和嘉州科技菁英等3个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一、申报类别申报类别为: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和嘉州科技菁英,其中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科技菁英增设国防科技专项,其中包含评选国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国防科技科技菁英2名,四、申报条件(一)嘉州创新领军人才1.基本条件:①拥护党的领导,特别优秀的可放宽2岁(但最多获评不超过1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①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四)国防科技专项申报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科技菁英中国防科技专项的人员,各(区、市)县科技部门、市级有关部门、省属在乐单位、市属科研院所管理部门于1月2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公示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含电子版本)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六、推荐名额要求(一)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菁英:市级(含)以上医疗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推荐的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2人,七、注意事项(一)2021年“嘉州英才培育计划”科技人才项目采用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三)同一人只能在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嘉州科技菁英中选择1项进行申报,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和嘉州科技菁英项目,科技菁英入选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创新领军点人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