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大就业见习力度,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二、政策对象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基地,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四、申请条件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