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单点提升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农办〔2022〕52号)、《福建省畜牧总站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牧站〔2021〕6号)等文件要求,为了更好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树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申报对象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辖区内未实施过省级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对象要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消纳地,(三)申报对象具备规划、环评、用地等项目建设条件,(四)申报对象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件)三、建设内容省级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加工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重点支持:一是规模场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三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四、资金补助(一)根据申报对象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需求和建设条件安排项目补助资金,(二)己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申报对象可以申报,但申请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其它己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五、其它要求(一)项目实施主体于2022年10月14日之前将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含电子版)报宁化县畜牧站,宁化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7日附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一、项目摘要包含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内容,四、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详细阐述利用项目资金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总体思路和路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