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大连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1]59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普兰店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意见的通知》(普发[2021]321号)文件要求,由新型经营主体提出申请,街道对其进行初审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再审,同时委托中介机构对申报内容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并出具了结论性审计报告,现拟推荐大连本远家庭农场等9个家庭农场为2021年扶持的示范家庭农场,公示时间:2022.2.10--2022.2.16本公示发布后,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电话、信函要留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单位: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普兰店区行政服务中心505室,联系电话:0411-83111633,附:普兰店区2021年拟扶持示范家庭农场情况表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8日附件:普兰店区2021年拟扶持示范家庭农场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