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对新获批的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每件给予10万元奖励,每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湖北省地理标志培育暨创新大赛金奖的项目一次性奖励3万元,授权对象超过20个但不满30个的给予2万元奖励,授权对象超过10个但不满20个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知识产权密集型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工作站,给予年度考核合格的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工作站各2万元的建设运营补助经费,国内知识产权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件,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件,对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