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全市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评审范围为现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从事文化艺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二)申报渠道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系列或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推荐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填写《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附件1),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含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必须经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发任职资格文件等环节,单位在http://59.175.218.201:8502上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各项程序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