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设区市)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66号),下达我市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97万元(经费申请人员97名,具体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此次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功能科目列“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请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2〕4号)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科技特派员须在派出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区域科技主管部门和财务制度健全的服务单位报账,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安排表(漳州市)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3.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人员清单(漳州市)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