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示范创建申报,推荐的绿色工厂应与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申报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应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请指导企业、园区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二、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现有绿色制造名单企业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按要求组织企业每年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于2022年11月17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7日(联系人:林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