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新财规〔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自治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的360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附件1)、2022年自治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的598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7日至10月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新技术处:魏迪雅0991-3626571、3824870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陈龙忠0991-3836149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邮政编码:830011附件: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拟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企业名单附件2.2022年度自治区拟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企业名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