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二、征集条件(一)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单位应为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三、征集流程(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通过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向我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二)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工业园区申报需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申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自评价后,(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专家论证、现场调研等方式择优向国家推荐申报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评价机构开展,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体系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0)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10月17日下班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5)纸质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组织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每年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附件6-9),请各区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汇总后报送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4.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6.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7.绿色设计产品动态管理表8.绿色工业园区动态管理表9.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动态管理表10.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联系人:张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