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拟组织开展第二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评审认定工作,(二)产品原则上已列入宁波市级及以上工业新产品试产(研发)计划(项目),(四)产品核心器件或关键材料自主生产,二、组织推荐(一)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本地区重点工业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二)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4日,于2022年3月20日前按限定名额(各地推荐名额主要参考第一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获评数量进行分配,具体见附件2)完成择优推荐,三、有关要求(一)1家企业本批只能推荐1项新产品,原则上不再推荐已列入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的同一家企业的同类型产品,(二)申请企业应对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为掌握重点工业新产品情况,请各地经信部门组织第一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企业填报《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情况表》(见附件4),并于2022年3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局,附件:1.上传材料提纲.docx2.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3.第二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4.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情况表.docx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