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和《关于将目录内部分药品纳入“双通道”使用管理范围的通知》(新医保【2020】134号)等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医保局牵头组织卫健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营企业代表、社会监督员等组织联合评审,拟确定评审合格的1家特药定点药店,公示如下:序号特殊药品定点药店地址1英吉沙县福康连锁8分店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镇色提力路8号公示期为10天,即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6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0998-3610002,英吉沙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