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鼓励原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企业申报科技领军企业,二、申报条件(一)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通过自主研发等获得5件以上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3.上一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达50人(含)以上,4.上一年度主导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二)申报科技领军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通过自主研发等获得20件以上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亿元至50亿元(含)的企业,3.上一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达100人以上,4.上一年度主导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三、申报程序(一)企业对照科技小巨人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申报界面,由设区市科技局审查后将《科技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科技领军企业推荐汇总表》在线上报至省科技厅,(三)区科技局统一查询“企业申请前一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四)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政策咨询蒋一琛87051058技术咨询陶砾87054113高新处吴扬青87054033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李汝彬87062201兰林芳81396315高新处邵永新85255625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倪钊叠82898517高新产业科吴颖芳82898281张茂强83897509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