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市“十大生态文化基地”评选的通知》(温资规发〔2022〕56号),经各地推荐、网络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拟授予永嘉书院生态文化基地等10家单位“温州市十大生态文化基地”称号,拟授予泰顺县承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温州市十大生态文化基地”提名奖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613638附表:温州市“十大生态文化基地”评选结果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9月26日温州市“十大生态文化基地”评选结果序号拟授予温州市“十大生态文化基地”名单1永嘉书院生态文化基地2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文化基地3浙江天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4泽雅风景名胜区5温州市第二中学6花岩国家森林公园7永嘉灵运仙境生态文化基地8苍南县桥墩镇碗窑村生态文化基地9苍南县桥墩镇矴步头村生态文化基地10温州市水口村生态文化基地拟授予“温州市十大生态文化基地”提名奖称号名单1泰顺县承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龙湾区瑶溪街道瑶溪村3浙江聚优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浙江原野建设有限公司5苍南县钱库镇项东村生态文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