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方案内容变更如下:一、(1)3#2号鱼苗车间改名为3#2号鱼苗车间(含1号变配电房),总宽度增加6.39米,纵轴增加F、G、H、J轴,横轴增加了31轴,变更后占地面积1443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12.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152.4平方米,变更后占地面积4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18.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390.5平方米,三、(1)19#机修、制作车间(含13号变电所)改名为19#机修、制作车间,变更后占地面积4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2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399.5平方米,附件:变更后3#2号鱼苗车间一层平面图、18#水源热泵站一层平面图、19#机修、制作车间一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