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株洲市“市场主体培育年”活动方案》要求,开展株洲市科技型瞪羚企业申报工作,填写《株洲市科技型瞪羚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报送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二)初审推荐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的推荐工作,(三)审查发布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年度科技型瞪羚企业名单,将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县市区于10月24日前将经初审的申报资料及经分管县市区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2.市科技局对获得正式认定的科技型瞪羚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到期后企业可申请复核,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咨询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科彭春海28687615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谭向君28687676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26日附件:1.株洲市“科技型瞪羚企业”认定申请表2.株洲市科技型瞪羚企业佐证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