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公示(批次,202201)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对符合享受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的天台祥生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发放表序号单位名称补贴人数补贴金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批次1天台祥生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91504.85工商银行1207061109201328122022012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15483.23工商银行1207061109200118982202201公示期限: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5日联系电话:83912370联系科室: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