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四届“海河工匠”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就选拔第四届“海河工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原则坚持德能兼备、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原则,三、选拔名额和资助标准选拔10名“海河工匠”,四、申报材料(一)推荐函和推荐表:推荐函须由各区人社局、委办局(集团公司)出具,在推荐函中需说明推荐公示情况,(二)《“海河工匠”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如果证件照以电子照片形式插入到申报表电子版文件中,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属于涉密范围的,并在推荐函中注明材料已脱密、可公开,五、有关事宜(一)鼓励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内重点企业积极申报第四届“海河工匠”,(二)“海河工匠”候选人由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推荐,市属企业的候选人由委办局(集团公司)推荐、其他企业的候选人由区人社局推荐,(三)相关区人社局、委办局(集团公司)推荐人选需在本区、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联系人:市就业服务中心王欣联系电话:24793828电子邮箱:jy-user065@tj.gov.cn附件:1.第四届“海河工匠”推荐表2.“海河工匠”申报表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