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一、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申报要求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遴选确定本地区2022年度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各镇街(园区)新推荐的绿色工厂应与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对标,本年度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各镇街(园区)应组织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链主企业进行申报,应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对企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请指导企业、园区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二、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要求请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加强对现有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园区每年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请通知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园区于2022年11月1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三、其他要求(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参与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