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2号)文件,经初审和实地考察,对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单位及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23日—9月29日,接受社会监督(信息表格附后),如发现人员中有情况不实或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巨野县人社局创业指导股反映,监督电话:0530—8215191,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23日姓名人员类别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性质补贴金额石伟刚自主创业者菏泽衡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2000元陈海舰返乡农民工巨野县苣洲驴肉火锅店个体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3000元宋成库返乡农民工巨野县慕尚家居店个体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3000元毕红英返乡农民工巨野县营里镇七彩视光眼镜店个体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