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各有关企业:为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根据十二部委《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和省经信厅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主体为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行业、网络安全技术提供商,由属地区、县(市)经信部门受理推荐,牵头单位为其他行业的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申报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现将材料报送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报送时间要求,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16日,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汇总收集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与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提交至我局,请与市经信局软件处联系,附件:1.十二部委《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2〕2号)2.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wps3.推荐项目汇总表.doc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