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就业创业政策社会知晓面,县劳动就业中心与广东小桔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广告项目协议,通过宣传条幅及宣传画定点投放、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车流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广告费用合计16.9320万元,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汕财社〔2020〕2号)文件规定,所需费用在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人社局大楼4楼就业促进股联系电话:689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