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文昌市先进装备制造首台套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6个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公示各有关单位、个人:根据《文昌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文府办规〔2022〕27号)和省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先进装备制造首台套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琼工信规〔2022〕2号)、《海南省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琼工信规〔2022〕4号)《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琼工信规〔2022〕5号)、《海南省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琼工信规〔2022〕6号)、《海南省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琼工信规〔2022〕7号)、《海南省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琼工信规〔2022〕8号)等6个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形成了《文昌市先进装备制造首台套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昌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昌市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文昌市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昌市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昌市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6个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提交市科工信局,通讯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惠民路112号市政府办公室大院西楼4楼联系人:林畅联系电话:63330036附件:《文昌市先进装备制造首台套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6个资金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