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有关单位:《长乐区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已经区政府2022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2022年2月7日长乐区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一、扩大规模奖励第1条生物医药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经过核定的当年度为本区生物医药相关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入(不含来自与本机构有关联投资或被投资关系的服务对象的部分),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四、认证落地奖励第5条对于首次获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生物医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6条对于已获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并在我区实现产业化的生物医药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次签订产品销售合同达200万元以上(不含与本机构有关联投资或被投资关系的服务对象的产品销售合同)的生物医药企业,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9万元,六、本地市场支持第9条医疗机构向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生物医药企业购买产品或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