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所在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北京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2.科学规划布局,(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所在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资中心、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委编办、北京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发展质量1.提升两类贸易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北京海关、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税务局、市药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鼓励拓展保税服务,(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物局、北京海关、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3.支持枢纽服务发展,(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所在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北京海关、首都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4.鼓励培育新兴业态,支持有条件的综合保税区探索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融合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落地发展,更好地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两区”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版权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才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市政务服务局、市文物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海关、综合保税区所在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创新管理模式1.研究优化保税模式,支持海关等监管部门探索保税模式创新,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建立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探索发展服务贸易、离岸服务的“监管沙盒”,研究探索支持服务贸易、离岸服务发展的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北京海关、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市药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积极探索智慧监管,(责任单位: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招商引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所在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政府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大服务供给1.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单位:综合保税区所在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市委编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绩效评估和经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