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产业振兴,根据《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18〕63号)及《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闽海渔〔2018〕214号)文件要求,经发动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依“先建后补”等管理要求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闽桂水产养殖示范场申报的“霞美镇北江贝类苗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列入2020年福建省设施渔业建设项目进行管理,2022年1月22日,区农林水局会同区财政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组织专家组召开项目验收评审,建设内容与项目图纸建设图纸相符,符合项目验收要求(具体信息详见附表),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公示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请书面报告或致电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局海洋渔业科,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地点实际投资(万元)拟申请补助资金(万元)建设时限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闽桂水产养殖示范场(1)新建有育苗池及培育池4541平方米搭盖钢架大棚,(2)配套建设管理房,(3)配套购置并安装相应供电、供水、增氧等设备古雷港经济开发区霞美镇北江村470.8391200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局2022年2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