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关于开展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管法规〔2022〕326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拟在你单位开展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浙江省开展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具有先发优势、良好基础,要结合浙江省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和浙江省机关事务工作特点,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数字赋能和流程再造,为全国机关事务系统数字化建设和全国机关事务云平台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二、工作要求试点工作期限为2年,试点单位需完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本地区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实施工作,试点单位开展中期评估,试点单位对照试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总结评估,并组织宣传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