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税务局《关于商请出具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意见的函》,我局将对税务部门存疑的2021年度第三批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进行技术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税务局要求进行研发项目技术鉴定的企业(详见附件)二、申报材料要求(一)《中山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查表》(系统填写后生成),请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材料:1.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研究成果报告,提供该项目的相关资料:(1)项目方案论证、立项评审,(2)项目阶段(样品、小试、中试)测试报告、项目阶段评审,(3)项目研究成果:核心技术图纸和资料,2.实质性的创新证明:(1)项目查新报告(项目立项时或申请鉴定时),(3)行业权威部门的样品或新产品检测报告,相关企业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进行申请,操作流程如下: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导航栏选择“申报管理”→“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22、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栏目→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进行初审,四、申报时间安排企业申请截止时间:10月28日17:30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11月11日17:00五、注意事项(一)逾期不提交项目鉴定申请的,(二)企业有多个项目需要鉴定的,六、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徐畅、李慧子电话:88303920纸质材料受理: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6电话:89817139附件:2021年度需技术鉴定的企业和项目名单.pdf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