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3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度广东省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原则的通知》(粤交财〔2022〕174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佛山市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公交车)分配方案及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邮编528000,电子邮件:hja@jtys.foshan.gov.cn附件:1、《佛山市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公交车)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2、《佛山市2021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运营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