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请按照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关于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申报要求,参照《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参照《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https://www.miit.gov.cn/jgsj/jns/lszz/art/2022/art_cc5e0d66391145de8e5d9b7d8c813440.html)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请于2022年10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与产业政策科,二、关于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第三方评价机构要符合工信部通知要求,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评价机构开展,请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0)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三、已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制造定期填报动态管理表为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需每年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工信部通知中附件6-9),工信部将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动态管理表电子版报工信局运行监测与产业政策科,联系人:赵恒联系电话:5502175邮箱:tz5502175@163.com地址:滕州市政务中心A0443房间附件:1.工信部通知2.列入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2022年9月23日附件:1.工信部通知.zip附件:2.列入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