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19日四会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专项扶持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精神,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整体搬迁落户四会市,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扶持奖励,(二)对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企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奖励,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扶持奖励,(四)对企业通过认定的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给予扶持奖励5000元/项,按照技术交易额给予不超过5‰的一次性奖补,如获得上级技术合同补助超出本办法所确定的扶持奖励额度,获得上级技术合同补助未达到本办法所确定的扶持奖励额度,市科技局对申请企业名单、扶持奖励金额和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由市科技局将当年拟获扶持的且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和扶持金额报市政府审批,则我市按本办法所确定的额度给予扶持奖励,我市按上级政策规定所分担的资金额度给予扶持奖励,第九条申请本办法扶持奖励资金的单位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相关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四会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专项扶持办法》附件:1.四府规〔2022〕2号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会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