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要求,我省每年申报不超过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含新建和已建)、不超过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二、项目条件(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三、项目遴选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单位书面承诺,将对2011-2020年期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2022-2025年新建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中央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予以适当支持,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六)联系方式: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田富024-22955377lnrst23469@163.com2.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回军024-22835033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推荐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