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建市〔2021〕234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并编制发布《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智能建造领域的技术,二、征集要求智能建造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要求,三、征集方式(一)材料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征集范围和要求的智能建造技术,认真填写《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信息表》(见附件),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信息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北楼四楼405室,市住房建设局组织专家对征集技术进行评审,市住房建设局将列入《技术目录》,四、目录应用我市鼓励工程建设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将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大力推广《技术目录》应用,电话:0755-83788729附件: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信息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