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奖励30万元,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2022年新入库的服务外包A类企业(经市级认定),对2022年新入库服务外包B类企业(经市级认定),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可按其年度服务园区企业收入的20%标准给予不超过三年的发展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30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其中认定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平台、机构单个项目5万元奖励,再给予平台、机构单个项目15万元奖励,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38、对列入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培育库企业分别给予企业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入选国家、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企业奖励50万元、20万元,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