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或委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1年以上贷款可由经办商业银行自主选择参照1年期或5年期LPR,自2021年1月1日起,并会同财政、人行、银监等部门将银行业机构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纳入相关绩效考评,八、免除反担保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单笔贷款金额的0.5%收取担保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九、提升担保基金效能鼓励将创业担保基金委托给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十、正向激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量纳入降费奖补范围,加强对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提供政策指导和贴息、奖励等方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