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二)绿色设计产品本年度推荐的绿色设计产品范围和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三)绿色工业园区本市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可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3.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工业园区申报需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申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自评价后,4.我局将通过专家论证、现场调研等方式择优向国家推荐申报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三、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工作,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评价机构开展,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体系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四、材料报送要求1.请参与本次绿色制造的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周二)前报送推荐函和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5)纸质版一式3份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6层625室),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我局,2.请本市范围内开展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于2022年10月31日(周一)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附件6)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13426022304)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附件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附件4: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附件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附件6: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