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确定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评价机构开展,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体系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0)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邮编:110032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4.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6.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7.绿色设计产品动态管理表8.绿色工业园区动态管理表9.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动态管理表10.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19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遴选确定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评价机构开展,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0)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邮编:110032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4.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6.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7.绿色设计产品动态管理表8.绿色工业园区动态管理表9.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动态管理表10.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