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级家庭农场示范社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厦同农〔2022〕71号)的文件要求,在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各镇(街)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组成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并深入参评单位现场查看相关资料,拟推荐厦门市同安区辉祥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琳祺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兴万利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馨农丰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奎帅家庭农场、厦门市同安区大林内家庭农场等6家家庭农场为“2022年度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9月2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1.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2-7221557联系人:黄志强电子信箱:taqhzs@163.com2.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92-7893317联系人:陈晓华电子信箱:taqczjnck@126.com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2年9月19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