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杭农[2022]30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粮食生产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创建要求,通过主体申报、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联审,拟确定淳安县千岛湖绿群蔬菜专业合作社创建市级粮食高产示范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余建忠联系电话:64812982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0号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0日附件:2022年淳安市级粮食高产示范方创建项目明细表附件:2022年淳安市级粮食高产示范方创建项目明细表类别创建主体负责人面积(亩)总投入(万元)市级粮食高产示范方淳安县千岛湖绿群蔬菜专业合作社余诗群12017.9合计12017.9。